浅谈电力行业设备前期技术管理
来源/作者: TPM咨询服务中心 丨 发布时间:2018-02-23 丨 浏览次数:
在当前的电力生产工作中,普遍存在着设备管理重后期、轻前期,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基建工程难以“零缺陷”投入运行,也直接造成新建设备投运后因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随即进行生产大修或技术改造,造成了二次投入,增加了运营成本。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经过认真的调查分析及归纳总结,TPM管理咨询公司认为需要在电力企业中加强设备前期管理并特别把控好三个环节,即: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和生产验收。
电力设备管理
1 专家库设置
1.1 为充分利用网省公司生产系统各专业的专家资源,进一步加强在设计、采购、建设、验收、投运等各阶段的生产管理工作,在网省公司生产系统内建立输变电设备前期生产管理专家库,专家库人员可按照要求参与各阶段的审查、监造及验收工作。
1.2 网省公司生产部室负责组建输变电设备前期生产管理专家库,并进行动态信息化管理。可制定管理办法并引入激励考核机制。
2 工程设计阶段
2.1 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与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审查。
2.2 可研与初设审查的重点是:新投设备接入系统方式、设备型式选择、上级和网省公司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反措)执行情况及近期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3 对于输变电工程,网省公司生产部室可指派若干专业人员参加审查会议。具体流程如下:
2.3.1 在审查会议前,网省公司发展策划部门和基建部门提前若干工作日将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提交网省公司生产部室。
2.3.2 项目单位生产部室组织本单位设备管理和运行检修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进行审查,形成书面内审意见并提前报送网省公司生产部室。
2.3.3 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组织内部专业人员和部分非项目单位的专家库人员对可研、初设报告及项目单位书面内审意见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前审查会议1个工作日形成正式的书面审查意见。
2.3.4 网省公司生产部室指派的参会人员由网省公司生产部门及非项目单位的专家库人员组成。参会人员负责在会上陈述书面审查意见,并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
2.4 网省公司生产部室或代表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的参会人员在审查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书面的会议情况汇报并向网省公司生产部室领导及相关人员提交,以便于进行审查意见会签时参考对照。
3 设备采购阶段
3.1 设备采购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招标技术规范书审查与技术协议签订。
3.2 招标技术规范书审查与技术协议签订的重点是上级和网省公司反措执行情况、近期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是否符合本单位的运行习惯等。
3.3 网省公司物资部门在组织招标技术规范书内部审查会议前,提前若干工作日通知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组织内部有关专业人员或由专家库人员代表网省公司生产部室参加。
3.4 各单位在进行技术协议签订时,要结合有关反措及生产实际需求,并切实将技术协议附加条款(另行规定)补充进来。
3.5 技术协议签订必须由各单位生产部室本专业人员签订,杜绝跨专业代签情况的发生。对220kV及以上变压器、断路器(GIS)等主设备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增加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省电科院审核把关环节,防止因技术人员专业限制、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
4 工程建设阶段
4.1 工程建设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施工图审查、参加设计联络会和生产专业监造。
4.2 施工图审查和参加设计联络会的重点是上级和网省公司反措执行情况、近期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是否符合本单位的运行习惯等。生产专业监造的重点是安装工艺及质量,出厂试验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技术协议及国标、行标、企标要求等。
4.3 输变电工程施工开工前,基建部门组织生产、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议网省公司基建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组织专家库人员参加审查会议。
4.4 设备厂家在生产时无法按照技术协议的重要条款执行时或首次入网厂家在完成设计图纸后正式生产前,以及其他重要情况下,责成基建部门组织生产、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专业人员会同设备厂家召开设计联络会。建议网省公司基建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组织内部有关专业人员或由专家库人员代表网省公司生产部室参加。
4.5 网省公司生产部室有权参与网省公司物资部门组织的监造机构资质审查和最终确定工作,并提出本部门的意见。
4.6 为保证新投设备制造质量,项目单位生产部室应按照网省公司物资部门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参加监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点见证(包括关键工序、重要组部件及原材料的入厂检测、设备总体安装等)、设备出厂试验见证和整体验收见证等。
5 生产验收阶段
5.1 生产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随工验收和正式生产验收。
5.2 新建、改建、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开工时,项目单位即应组织生产人员介入工程建设,并做好随工验收。变电专业人员应认真监督变电站的土建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时参与和配合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闭锁系统、变电站远程图像监控系统等的安装调试,以及变电站二次回路标识的设置等工作。线路专业人员应及时参与和配合输电线路的终勘、定位、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架线施工等工作。
5.3 输变电工程建设期间及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正式的设备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设备装箱单、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施工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和交接试验报告等移交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应将上述资料分发运行维护部门,运行维护部门应做好接收、登记和保管工作。
5.4 输变电工程竣工前,基建管理部门提前若干工作日向生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5.5 生产验收前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各项试验全部完成并且试验结果合格,运行维护有关事项已向项目单位运行维护部门交底,设备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齐全并移交项目单位运行维护部门,且不应存在影响工程投产的缺陷。
5.6 生产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规程、反措要求、本单位运行维护经验、产品技术说明书和工程实际情况,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成立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发送验收通知,并组织进行现场生产验收工作。
5.7 对于网省公司组织的生产验收,网省公司生产部室组织专家库人员担任相关工作组副组长。
5.8 项目单位生产部室需按照输变电工程生产验收工作规范,组织好本单位的现场生产验收工作。验收人员要对照输变电设备生产验收细则,结合订货技术协议、反措要求、本单位实际情况等制定现场验收细则,认真进行现场验收,并逐台逐个设备做好记录。
5.9 对于网省公司组织的生产验收,项目单位应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在验收预备会上,项目单位需进行重点汇报,并同时提交本单位的现场生产验收记录、正式的交接试验报告和有关调试记录。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验收时间将顺延。
5.10 现场验收结束后,组织验收的生产管理部门应于2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生产验收报告,并报有关领导,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5.11 监理单位根据生产验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消缺工作,并与项目单位共同对消缺情况进行复验。生产验收中发现的缺陷一般应在正式投运前全部消除。对个别受各种因素制约,难以在投运前消除的缺陷,经相应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同意先行投运的设备,必须落实缺陷消除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由监理单位、项目单位的生产部室和基建部门、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共同履行书面签字手续后方可投运。
6 投运阶段
6.1 项目单位生产部室要全程跟踪输变电工程的投运工作,对于启动调试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要高度重视,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的同时,要做好异常现象和原始数据的记录工作。
6.2 项目单位生产部室要结合状态检修要求,在新设备投产后一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带电检测诊断并完成设备运行状态评价报告,据此制订有针对性的设备监测和检测措施计划,结合设备月度、季度运行分析,对措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新设备状态监控到位。
6.3 在工程投运后一年内,项目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设计、物资等单位召开新投运设备遗留缺陷协调会,确保所有遗留缺陷在投运后一年内全部消除。
7 结束语
随着近年来电网建设的高速发展,设备总量也大幅提升,通过对设备投运前期的规范管理,必然会使设备高质量、零缺陷的投入运行,从根本上降低设备投运后的运行维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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